朴槿惠干政受贿案重审获刑20年被减刑10年

发稿时间 2020-07-10 17:14
据韩联社报道,首尔高等法院10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和收受国家情报院特别经费案的重审进行宣判,判处有期徒刑20年。

首尔高等法院将上述两个发回重审的案件合并审理后当天裁定刑量。朴槿惠从此前的获刑30年被减至20年,即受贿案重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18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47亿元),其他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朴槿惠在干政案二审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罚金200亿韩元,受贿案二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追缴27亿韩元。此后,最高法院大法院认为,朴槿惠在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贿部分与其他犯罪嫌疑应分开审理,故裁定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对于国情院贿赂案,二审裁定朴槿惠挪用国库款和受贿罪名不成立,但大法院则认为该两项罪名应该成立,将此案也发回重审。

朴槿惠自2017年10月后抵制所有庭审,当天同样没有出庭。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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