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明确急诊医疗免责标准 医务人员将专注重症患者

发稿时间 2024-09-16 16:52
감기·설사 환자 안 받아도 응급실 의사 처벌 않는다

今后,即使急诊医疗机构拒绝接收感冒或腹泻等轻症、非紧急情况的患者,或因人手不足等原因拒绝诊疗时,医务人员也将免于责任追究。这一规定明确了此前模糊不清的医务人员免责标准。

据韩国政府和医疗界16日消息,韩国保健福祉部(以下简称“福祉部”)已于前日向全国17个市道和大韩医院协会、大韩医师协会和大韩护士协会等各医疗协会等发出了《急诊医疗法中正当拒绝诊疗事由的指南》通知。

根据韩国《急诊医疗法》第6条规定,急诊医务人员在接到急诊请求或发现急诊患者时,应立即提供医疗服务。而此次福祉部发布的指南则进一步明确了可以正当拒绝诊疗的具体情形。

首先,福祉部宣布即使急诊室不接收属于韩国分诊量表(KTAS)4至5级的轻症或非急诊患者,也不会追究医务人员的责任。KTAS4级指准急诊患者,如精神混乱或尿路感染;5级则为非急诊患者,如感冒、肠炎和腹泻等。此举旨在让急诊室医务人员能够集中精力处理重症患者,从而提高急诊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然而,考虑到患者往往难以准确判断自身病情轻重,通常会优先前往急诊室。该指南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或导致现场混乱。

此外,福祉部还将急诊室中可能发生暴力事件的情况列为正当拒绝诊疗的理由。例如,患者或家属对医务人员施加暴力、威胁或损坏医疗设施时,医务人员可合法拒绝提供治疗服务;在急诊医疗机构因人手短缺、设备不足,或通信中断、火灾等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供适当医疗服务时,医务人员也可正当拒绝接收患者;如果患者或家属的治疗要求违背医务人员的专业判断时,医务人员也可拒绝诊疗。

福祉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指南明确了正当拒绝诊疗的标准,将在韩国中秋节假期及日常急诊处理中长期适用。但福祉部也强调,这一指南可能会随着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或法院判例的变更而调整。
 

首尔市内某家急救中心的患者。【图片来源 韩联社】
首尔市内某家急救中心的患者。【图片来源 韩联社】

《 亚洲日报 》 所有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相关新闻
기사 이미지 확대 보기
닫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