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首次承认同性事实婚姻夫妻法律权利

发稿时间 2024-07-18 15:11

18日,在位于首尔瑞草区的大法院门口,同性伴侣苏成旭金永敏(均为音译)接受媒体采访。


18日,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作出判决,事实婚姻关系的同性伴侣可以登记为医保扶养亲属,这是大法院首次承认不被民法认可的同性夫妻法律权利。

2019年,苏成旭与同性伴侣金永敏(音)举行婚礼,并于次年2月将金某登记为医保扶养亲属。但当年10月被国民健康保险公团以“不符合被扶养人条件”为由,要求缴纳保险费。苏成旭随即对国民健康保险公团提起诉讼,称事实婚姻关系下,仅以同性为由不承认医保被扶养人资格的做法与制度目的相悖。

大法院在判决中称,《国民健康保险法令》中未明确规定同性伴侣不符合被抚养者条件,但仅以同性为由将其排除在外,是对性取向的歧视行为,同时也是侵犯人类尊严与价值,对幸福的追求权利,私生活自由,以及法律面前平等权利的歧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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