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以食用为目的饲养、宰杀及流通销售犬只,流通及销售狗肉或以狗肉为原料的加工食品行为被全面禁止,非法宰杀犬只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3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6万元)以下罚款;非法饲养、流通销售犬只将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开设饲养农场或流通销售市场将被处以最高3000万韩元的罚款。
法案还规定,养狗农场主人、宰杀流通狗肉商户、经营狗肉餐馆主人等须向所在地方自治团体负责人进行营业内容登记,由国家或自治团体对业主提供营业或转行支援。
处罚条款将从2027年起正式生效,留有三年的过渡期限。韩国政府和国民力量党于去年11月通过党政协商,正式推进制定相关法律。去年12月,韩国总统尹锡悦和夫人金建希对荷兰进行国事访问,在出席阿姆斯特丹动物保护基金会座谈会时曾表示,将尽快通过法律禁止食用狗肉。
禁食狗肉问题在韩国已持续争论多年,大部分民众对此持赞成态度。动物福利研究所面向2000名民众实施的“2023年国民食用狗肉认知”调查结果显示,94.5%的受访者表示在过去一年内未吃过狗肉。93.4%的受访者表示今后也没有吃狗肉的想法,较上一年上升4.8个百分点。赞成立法禁止以食用目的饲养、宰杀、销售犬只的比重达到82.3%,较上一年上升9.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