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备受关注的“李敏镐写真诈骗案”告一段落,被告——某娱乐公司负责人金某被法院判处1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判处涉嫌以为明星出写真机为由,四处招摇撞骗的某娱乐公司负责人金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法院现已将金某拘留。
被告金某为偿还个人债务而向受害者实施诈骗,并将诈骗到的钱财用于个人用途,近2.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43万元)的损失无法收回,被害者也表示要有强硬的处罚措施。
另外,从受害者那里收到的5亿韩元中的2.5亿韩元和追加的1亿韩元被证实确实用于写真集相关工作,这部分被认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