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于北京法院正式立案起诉黄子韬违法演艺活动

发稿时间 2015-09-22 14:22
SM "타오 불법 연예활동 소송, 中 법원 정식입안" 성명
 

[网络图片]



 
22日,SM娱乐公司通过报道资料做出声明,对旗下组合EXO前中国籍成员黄子韬在中国进行违法演艺活动等问题于北京法院正式立案提起诉讼

SM娱乐在声明中表示,旗下签约艺人黄子韬于2015年4月开始与其他公司进行演艺活动,进行唱片制作等,无理由脱离公司及组合,甚至在同年7月发行迷你专辑后,继续进行非法个人演艺活动。黄子韬还利用以EXO成员活动期间收获的人气进行广告拍摄,出演电视节目等,并于2015年8月24日突然单方面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了对本公司的诉讼。在法院下达最终判决之前,本公司与黄子韬的专属合约仍然有效,黄子韬本人应切实遵守专属合约,终止一切非法演艺活动。

2015年9月15日,中国电视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中国出版协会共同出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明确提出从事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应“崇尚契约精神,不做影响行业诚信和秩序的违约行为”等。吴亦凡、鹿晗、黄子韬三人违背合约精神,为谋求个人利益作出背弃合约的行为,违背了本公约的精神,极有可能对中韩两国民间积极的文化交流造成负面影响,对善意的第三方造成巨大损失。

SM公司积极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并以遵守合约精神为基础,为了更加健康更加发展的中韩文化交流及合作继续做出努力.

为保护SM公司和EXO组合以及合作方在中国以及其他地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应对,并将为中韩两国之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出不懈努力,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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