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娱乐在声明中表示,旗下签约艺人黄子韬于2015年4月开始与其他公司进行演艺活动,进行唱片制作等,无理由脱离公司及组合,甚至在同年7月发行迷你专辑后,继续进行非法个人演艺活动。黄子韬还利用以EXO成员活动期间收获的人气进行广告拍摄,出演电视节目等,并于2015年8月24日突然单方面向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起了对本公司的诉讼。在法院下达最终判决之前,本公司与黄子韬的专属合约仍然有效,黄子韬本人应切实遵守专属合约,终止一切非法演艺活动。
2015年9月15日,中国电视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中国出版协会共同出台《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明确提出从事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从业人员在职业道德方面应“崇尚契约精神,不做影响行业诚信和秩序的违约行为”等。吴亦凡、鹿晗、黄子韬三人违背合约精神,为谋求个人利益作出背弃合约的行为,违背了本公约的精神,极有可能对中韩两国民间积极的文化交流造成负面影响,对善意的第三方造成巨大损失。
SM公司积极支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自律公约》,并以遵守合约精神为基础,为了更加健康更加发展的中韩文化交流及合作继续做出努力.
为保护SM公司和EXO组合以及合作方在中国以及其他地区的合法权益,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进行应对,并将为中韩两国之间文化产业的发展做出不懈努力,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