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FTA正式签署 两年半谈判修成正果

发稿时间 2014-11-10 13:20
 

[照片=韩联社图片]


11月10日上午,作为APEC会议的一环,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韩国总统朴槿惠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非正式首脑会谈,席间两国领导人正式宣布中韩自由贸易协定(FTA)谈判实际上达成一致。这是两国自2012年5月启动FTA谈判后,时隔30个月就FTA达成一致。​会谈结束后,在两国领导人的见证下,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长官尹相直(一排右)和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正式签署了中韩FTA。

以下为新华社发布的谈判会议纪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政府关于结束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会议纪要

  2014年11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以下简称“签署方”):

  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之间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决心深化和加强上述关系,以发展和提升彼此间经贸关系;

  基于各自在世界贸易组织下的权利和义务;

  决心推动世界贸易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忆及彼此建立有关合作机制以巩固、拓展和丰富中韩间贸易和投资的意愿;

  认识到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将为中韩双方带来利益并提升双边经贸合作;

  忆及双方于2012年5月2日在北京发表的关于正式启动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联合部长声明;

    注意到双方谈判代表已就中韩自由贸易协定实质内容达成一致,但文本须经双方进一步商谈完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阁下与大韩民国总统朴槿惠阁下举行正式会见时,

  达成以下关于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的谅解:

  一、中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已实质性结束;

  二、按照指示,双方谈判团队将在年底前完成余留技术问题的谈判。

  本纪要于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在北京签署,一式两份,以中文、韩文和英文书就,三种文本同等作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大韩民国政府代表

  高虎城              尹相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韩民国

  商务部部长               通商产业资源部部长

 

《 亚洲日报 》 所有作品受版权保护,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相关新闻
기사 이미지 확대 보기
닫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