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国民力量党国会议员梁琴喜从通商资源部和韩国银行(央行)收到的资料显示,2014年至今年8月进军海外后宣布回归国内的回流企业共有160家。其中,16家企业回流后停业,7家已放弃回流计划。截至今年8月底,总共137家企业回流。然而,只有54家企业实际开始运营,而另外的83家企业仍在准备投产,尚未正式开工。
相反,韩国企业在海外设立的法人数量却高达2.867万家。仅在今年第一季度,就新增了639家海外法人。
据统计数据,2014年至2021年,美国企业回流数量从340家增至1844家;日本年均有600至700家企业回流;比韩国规模相对较小的台湾企业年均回流数量也达到72家。
分析称,优厚的税额补贴、高质量岗位保障、能源供应稳定等成为企业流回美国的主要原因,日本也对企业提供各项回流补贴。具体来看,美国通过实施《通胀削减法》(IRA)和《芯片法案》等措施,不仅吸引了本国企业的回流,还吸收了海外企业到美国设立法人。欧洲也在执行类似性质的《欧洲关键原材料法案》(CRMA)。日本也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努力吸引企业回流。相较之下,韩国仅在企业回归地方时有条件免除全部或半数法人税,在回流企业认可上的限制也十分严苛。因此,政府有必要扩大对回流企业的补贴和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