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显示,法院下令“禁止接近或联络等紧急应急措施”或“临时措施”的57名加害者中,仅有3名(5.3%)停止跟踪犯罪,46名(80.7%)在采取措施后依旧继续寻找受害者或进行威胁等犯罪行为,另有8名(14.0%)并未显示是否继续犯罪行为。违反“紧急应急措施”及“临时措施”的加害者比例远高于”停止跟踪”,接到“禁止接近或联络”通报后持续犯罪的加害者也不在少数。
有专家表示,为防止跟踪犯罪再次发生,应允许警方追踪加害者位置。这是因为如果向受害者提供智能手表,虽然可以采取事后措施但无法阻止加害者接近受害者。此外,有人指出应该使用“4号临时措施”,在没有拘捕令的情况下也可以将加害者拘留1个月。今年1月至7月警方申请的500件“4号临时措施”中,经过检方要求法院最后批准的只有225件。此外,应该降低对跟踪犯罪加害者发放拘捕令的门槛。《跟踪骚扰处罚法》实施至今,被拘留移送的加害者只占全体的5.6%。
对此,韩国检察总长李沅石19日会见了警察厅厅长尹熙根,决定组成旨在铲除跟踪犯罪的检警小组,并降低对加害者采取拘留调查和“临时措施”的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