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 Entertainment方面主张按照贡献度对电视剧产生的收益进行分配,相关人士对媒体表示,制作方方面全额负担制作费110亿韩元,以及所以工作人员、演职人员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看标准合同书,著作权是根据广播公司和制作公司的贡献进行分配的。KBS电视台方面没有公开通过电视剧产生的收入详情,并认为难以按照贡献度进行收入分配。
KBS方面则表示,与Pan Entertainment的签约内容经过双方协商,双方如实签约,在签名时制作公司方面态度出现变化。希望早日与制作公司方面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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