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起,在韩国活动的牧师和僧侣等宗教人士也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韩国国会11月30日通过会议,提出修正个人所得税法,新法将在12月2日进行表决。新修正税法一旦通过,在韩国进行宗教活动的宗教人士须从2018年开始,根据其个人收入所得的6-38%缴税,但此法的征税对象并不包括宗教团体。若新法得以通过,将会是自1968年提出宗教人士纳税问题起,47年来首次立法。
根据新修订个人所得税法的内容,宗教人士可需根据收入来源,分为“宗教收入”和一般“劳动收入”进行税项申报。现时天主教神职人员和部分牧师已经根据劳动收入缴税。而所得收入为年4,000万韩元以下人士需课税年收入的20%;年收入4,000万以上至8,000万韩元的人士需课税年收入的40%;年收入8,000万以上至15,000万韩元人士需课税年收入的60%。年收入15,000万韩元以上人士课税年收入的80%,按每个月来算,宗教人士每个月需交付月收入6%到38%的税项。
根据韩国现行的税法,韩国所得税法明确规定有收入者均需缴纳所得税,并没有任何例外规定。因此事实上韩国不需修改税法,以现行法令即可对宗教界人士征收所得税。但韩国企划财政部认为,由于韩国一直以来并未对宗教界人士课税,若向他们征税必定会引起抗议,为了明确规定课税根据,而决定修改所得税法实行令。
韩国政府自1968年起,由当时的国税厅厅长李洛善首次谈到宗教人士纳税的必要性,并曾多番尝试向宗教人士征税,但一直遭反对,导致向宗教人士征税事宜多年来未能实现。2006年曾有组织上街抗议,指责韩国政府姑息宗教人士逃税。2012年后,韩国政府每年都会提出税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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