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好声音】”两会e客厅“:中国法律的发展与改革

发稿时间 2015-03-05 13:59

                                                   [人民网]


◇记者王比学:“e两会,话改革”,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来到由人民日报和人民网为两会报道共同推出的全媒体栏目“两会e客厅”,我是主持人人民日报记者王比学,今天我们谈论的话题是律师的发展与改革。今天我们非常荣幸邀请到了三位重量级的嘉宾,他们是:司法部部长赵大程先生,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本森先生。

◇记者王比学:大家知道,律师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这几年他的发展快速,我们来了解一下目前全国的律师有多少、现状如何?

▲赵大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的律师制度和律师队伍伴随着我们国家的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建设,不断的向前推进和发展,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我们通过改革、发展和建设等各项措施,使得我们律师队伍又有了新的更快的发展,到去年底为止,我们现在全国的执业律师已经达到了26.3万多人,其中公职律师6000多人,公司律师200多人,现在全国的执业的律师事务所有2.2万多家,我们这支队伍应该说在我们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过程当中,在经济建设当中,在社会建设当中,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在它已经深入到我们经济、政治、文化、生态文明、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记者王比学:部长请介绍一下这几年我们律师制度进展方面如何?

▲赵大程

李大进[人民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的律师制度正处在一个加快完善、加快推进的历史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都对进一步改进、完善律师工作和律师制度,作出了新的安排和新的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机制和违规违法的惩戒机制,还要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维护法人等社会组织当中的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四中全会又对律师工作作出了新的安排和部署,特别是我认为四中全会提出的这些措施,是着眼于国内、国际两个区域,统筹城乡不同地区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再有它逐步的要完善我们国家律师的执业结构,特别是我们要建立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这样一个相互配合、相互结合的律师组织结构,我想这在我们国家律师发展中也是重要的历史阶段。

◇记者王比学:李教授我注意到您的研究方向是诉讼法和律师学,您从学者角度谈一谈律师的改革与发展。

▲李本森

李本森[人民网]


应当说这十年来中国律师业发展是跨越式的,我们作为研究者对律师事业长期关注,对这种发展感到非常的振奋。从法治发展的一般规律来讲,我们说律师制度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助推器,是衡量一个国家法制化水平在我看来是最好的测量器。律师制度的发展对于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的进步,都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看到今天这样的发展,我们是感到非常的自豪和振奋,这说明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确实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

◇记者王比学:我们也了解到律师制度这几年确实发展快速和完善,但是我发现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西部和落后地区律师法律服务的不平衡、不均衡。

▲赵大程

赵大程[人民网]


所以,中央对这个问题的解决是高度重视的。中央领导同志明确的提出过有关的指示,司法部和全国律师协会是重视的,我们按照中央的要求,按照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重视解决区域协调不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刚才你讲到,去年我们在全国没有律师的174个县,通过采取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到那地方去执业,或者在那个地方办分所,等等这样的方式,解决了这些地方没有律师资源的问题。这个应该是我们国家一个重要的历史的标志,也就是说,从去年174个无律师县解决之后,我们全国实现了所有的县都实现了律师的全覆盖,律师资源实现了全覆盖。

◇记者王比学:赵部长,我注意到四中全会提出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赵大程

四中全会的《决定》明确提出,我们要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要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律师的基本的从业要求。进一步增强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中央这个要求我觉得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的性质,也符合我们现阶段律师制度建设的实际需要。

我想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律师制度、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最重要的要求,也是对我们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事业的殷切希望,我们一定要按照总书记的教导,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坚持“两拥护”、坚持“两性”,来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

◇记者王比学:谢谢!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请问赵部长,如何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赵大程

建立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相结合的律师执业结构,应该说是中央对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社会律师这样相结合的执业结构,可以让我们律师制度、律师工作,更好的和党、政、社会实践有机的结合,也就是说,今后律师工作要按照四中全会《决定》精神进入到党、政、人民团体以及其他各有关领域,为我们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社会去发挥律师的作用,我觉得它的意义今后将会得到更加充分的显现。

▲李本森

我认为这里的一个关键词就是“普遍建立”,这点至关重要,我想过去是试点,现在要普遍建立,普遍建立意味着每个机关或者人民团体都要有公职律师。

▲嘉宾李

大进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公司律师最大区别,是他不能在社会上执业,他不能拿着律师证说我开始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这是不允许的,他只能在他所在的国家机关、单位、企业来提供专门的法律服务。

◇记者王比学:谢谢!我注意到四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从符合条件的律师中招录法官和检察官。

▲赵大程

四中全会提出从符合条件的律师当中选任做法官、检察官,还有一句话就是要做立法工作者,这个应该是非常重要的政策。那么它的意义我觉得是有三点:第一点,他有助于社会主义的法治队伍形成共同的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

第二点,有助于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专门化、专业化和职业化,这次四中全会决定中和总书记的讲话当中,都明确对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提出了“三化”的要求,我们觉得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由于律师执业活动的空间巨大,执业对象广泛,他积累的执业经验,是其他司法人员、法治工作队伍不具备的。我在四中全会之后接受采访时介绍,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法官队伍都是由律师队伍作为他的一个发展的渠道。当然不是唯一的,但是是一个重要的渠道。所以他对于解决我们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三化”的问题是一个重要的制度。第三点,对于律师队伍更好地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有积极意义。

◇记者王比学:四中全会提出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发挥律师协会自律的作用,您对这个问题肯定有话要说。

▲嘉宾李大进

在中央全会的文件上能够看到对行业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一种描述,我们作为律师来讲,应当说是非常振奋的。反过来讲,我觉得四中全会提这个律师事务所和行业协会的议题是有非常重要的深远意义的,就是我们所有的执业律师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时,不把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管到位、管好,这是要出问题的。

当然对行业协会来讲,我们应当有更多期许,比如说怎么在为行业提供服务上,比如说我们在如何开拓律师的业务范围和视野上,比如说我们在律师的维权上,比如说我们在让律师真正感觉这是一个家的感觉上,等等,都有非常多的空间。

▲赵大程

律师协会是行业自律组织,它的这种自律我觉得主要体现在一种思想的自律、职业的自律、作风的自律,还有权益的自律。这些年来我们常讲一句话,就是在所有律师管理的环节当中,其实律师事务所管理是最重要、最关键、最基础的环节,所有的管理工作,其实除了律师执业人员自律以外,很重要的管理工作,都要由律师事务所最终来落实,它虽然很微观,但是它是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

所以我想,第一要大家形成共识,都要认识到律师事务所的建设的重要性。第二就是我们要完善律师事务所的治理结构。第三就是在组织、引导、帮扶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时候,要起到治理机构的助推器的作用,真正用好律师事务所管理的作用,这个管理我想是一个广义的,既包括了对律师的约束、对律师的教育,也包括对律师的服务,应该是一个广义的概念。

◇记者王比学:现实中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还是有“三难”问题,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您觉得如何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

▲赵大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大以后的第一次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响亮地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都能够得体会到公平正义。我想总书记的这个要求,实际上是对我们政法工作、司法工作,在新时代如何实现司法公正提出了时代的命题,要落实好总书记的这个要求,回答好这个时代的命题,我觉得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是基础,解决好体制和制度保障,是一个关键的环节。所以,在这个意义上说,怎么样发挥好律师的辩护权、代理权的作用,也可以说是对司法权能不能真正的维护每一个案件的公平和正义一个重要的保障。

首先要说“三难”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阶段存在的特殊的问题,应该说无论是党中央、国务院还是我们政法、司法机关,包括律师机构,大家都高度重视,也不断的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现在全国各个方面,有一个基本的评价,认为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所谓老“三难”问题,应该说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比较好的解决,特别是以修改刑法和刑诉法为标志,在这之前“三难”的问题存在比较严重,现在应该说解决的相对较好。但这个问题应该说还存在,还需要我们在司法实践当中认真的加以对待、认真的加以解决。解决这个问题,要进一步完善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制度,要落实有关的规定、完善有关的机制,特别是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的执业权利真正能够得到落实,为此,司法部正在和中央各有关司法机关,研究制定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意见,落实律师的执业权利,同时进一步规范律师和司法人员之间的关系。第二点,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律师在会见、阅卷、收集证据,还有就是在发问、质证、辩论各个环节的权利。第三点,进一步完善律师参与刑事诉讼有关的设施、条件,为律师的正常的刑事诉讼执业活动创造一个基本的保障环境。还有,我们要建立好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公检法等有关司法机关、政法机关相互之间关于律师权利保障的工作机制。

▲嘉宾李大进

应该说“三难”问题不仅是在我个人的执业过程当中,还有我的同行中,前些年是比较普遍的。近些年来,我们欣喜的看到公检法三家在这些方面做了大量改观的工作,律师们在解决谈到“三难”问题时,应当说从中看到了希望。

▲李本森

解决不好很多律师干脆不愿意从事刑事辩护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有一段时期发展起来非常艰难,刑事辩护率就上不去。

▲嘉宾李大进

给您一个数字,我一直在关注律师刑事辩护率的问题,特别是在北京当了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委员之后,我紧追了五年,当时的那种情况下,北京地区的刑事辩护率没有超过17%,是这样低的数据。

▲赵大程

这是哪一年?

▲嘉宾李大进

我是05年到09年,全国的刑事辩护率基本维持在10%。

▲李本森

所以我觉得是不是将来时机成熟时,也可以考虑由全国人大搞一个什么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法,不仅有一般性的倡导性的对律师权利的保护,而且还有惩戒性、救济性的,我想对解决这个问题会更根本性、更有力。

▲赵大程

教授刚才提了一个很好的建议,我想无论是单独的立法,或者在其他有关的法律当中体现刚才李教授提到的立法建议,我想都是有可能的,当然立法需要相对的形成社会的共识,所以我们共同的期盼吧。

◇记者王比学:律师的职业道德以及律师诚信问题社会也挺关注的,我们在今天节目中也连线看一下人民网强国论坛的网友有什么问题要问的?

▲网友

想问下有关部门对律师职业怎么监督,如果律师办了不诚信的事儿,违反了职业道德我们怎么惩戒的?

▲赵大程

刚才这位网友提出了非常重要的问题,应该说律师的职业道德问题,始终是律师执业活动中相伴随的重要问题。我们有一句话人无信不立、国无信不兴,无论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还是一个人,诚信都是关键,那么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其实核心要解决的就是律师职业的诚信建设问题。我们这些年从中央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和广大的律师,应该说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大家都是非常重视的。

我们正在按照中央的来进一步加强律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去年司法部正式出台了《关于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其中我们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总要求,结合律师工作的实际,经过全国律师界和我们律师管理工作系统,反复多次的讨论,最终形成了我们律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就是忠诚、为民、法治、正义、诚信、敬业,这六句话或者叫12个字的形成,我觉得就代表了我们现在律师职业道德建设总的方向和总的要求,也可以说是反映了党、国家对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也反映了我们广大律师的心声,当然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始终是一个常讲常新的话题,我们一定要高度的重视,努力的去推进,概括起来我觉得就是要坚持两手抓,一手就是要加强我们律师职业道德的教育,形成有效的教育工作机制,形成职业评价的标准。另一方面,我们就是要采取奖、惩等多种手段更好地引导、约束我们的律师,能够遵守职业道德的规则。

◇记者王比学:今天访谈节目就到这里,感谢三位嘉宾深入浅出的解答,让我们对律师队伍和律师的发展有了全面的认识,今天节目将在人民日报刊发,更多详细的内容请见人民日报微博、微信、客户端、电子阅报栏,人民网强国论坛等,感谢您的收看,感谢三位嘉宾,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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