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将保存11类犯罪者DNA

发稿时间 2010-07-21 18:33

DNA法实行后扩大基因鉴别技术中心

赵斗淳、金秀哲等凶犯的DNA将从26日开始永久保存。

警察厅21日称,包含上述内容的“DNA人员确认信息利用及保护相关法律(DNA法)”从26日开始实行。

警方表示,实行DNA法,主要是为了防止罪犯的二次犯罪,因此,将针对11项主要犯罪嫌疑人,在发布拘捕令后,采集他们的DNA,转为用数字和符号表示的身份信息,并将永久保存。

11项主要犯罪类型有,包括针对儿童和青少年性侵犯在内的强奸·猥亵、抢劫、放火、施暴、吸毒、特殊盗窃、军人杀害上司等。

采集的具体方式是,取得被拘留犯罪嫌疑人同意后,用棉棒在口腔粘膜处取DNA。如犯罪嫌疑人不同意,将在获“DNA鉴别治疗采集令”后,强行采集。

警方表示,因此类11项罪名被拘的嫌疑人1年可达1.5万人,因此DNA采集对象平均每天会有40名。

服刑者或已被拘犯罪嫌疑人的DNA采集由检察院负责。

警方从26日开始采集一些使社会陷入严重恐慌的罪犯的DNA,其中包括连环杀人犯姜镐淳,惨无人道强奸8岁女孩的赵斗淳,劫持女初中生强奸杀人的金吉泰,绑架强奸初中生的金秀哲等。

检察院称,只要符合这11项罪行,即使犯罪而未被拘留,但若后来被判为有罪者,也要采集DNA.

警方会将DNA身份确认信息永久保存至基因鉴别技术中心,在DNA法实施前,该基因鉴别中心位于阳川区新月洞国立科学搜查研究所内,DNA法实行后,中心的装备和人力都将增加,因此将于本月搬迁至首尔九老区秃山洞。

保管DNA身份信息的基因鉴别中心由国立科学搜查研究所(行政安全部)运营,但73亿韩元的房屋租赁费将由警方负担。

警方在DNA法实行前将准备好中心的设施和装备,而且将按计划增招鉴定人员等。

警方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建立DNA数据库,那么DNA进入数据库的凶犯在发生二次犯罪时,搜查机关仅凭现场的DNA即可发现犯罪嫌疑人。而且,在现场留有证据的未结案件,也有可能顺利告破。
 

记者 李文杰 leemoonger@ajnews.co.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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