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部门负债是在一般政府负债基础上加上韩国电力公社、韩国土地住宅公社、SH首尔住宅都市公社等非金融国营企业的负债,并除去内部交易(国有企业从基金等获得的融资金额)得到的金额。
2014年,公共部门负债占GDP比率高达61.3%,从2015年开始出现减少势头。2018年非金融国营企业的负债同比增加9.1万亿韩元达到387.6万亿韩元,其中中央非金融国营企业的负债增加8.7万亿韩元达到353.9万亿韩元,地方非金融国营企业的负债增加6000亿韩元达到41.8万亿韩元。韩国电力公社、西部发电、南部发电等进行设备投资使负债增加5.6万亿韩元,韩国天然气公社的负债增加2.3万亿韩元。韩国道路公社(7000亿韩元)、韩国铁道公社(4000亿韩元)、韩国水资源公社(4000亿韩元)、韩国矿物资源公社(4000亿韩元)、韩国石油公社(3000亿韩元)、韩国地区供暖公社(2000亿韩元)等负债均有增加。
一般政府负债增加24.5万亿韩元达到759.7万亿韩元,占GDP的比率为40.1%,同比持平。一般政府负债占GDP的比率于2016年达到最高,为41.2%。政府负债中,国债等债务证券达590万亿韩元,占77.7%。其次是借入资金,达103.3万亿韩元,以及其他未支付款项,有66.5万亿韩元。中央会计基金负债675.4万亿韩元,地方自治团体负债59.5万亿韩元,非盈利公共机关负债50.4万亿韩元。非盈利公共机关中,韩国资产管理公社负债增加3000亿韩元。
企划财政部财政健全性科长韩在容(音)表示,国家债务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一般会计保全的赤字国债增加19万亿韩元,房地产交易量增加导致国民住宅债券增加3.8万亿韩元。国民住宅债券是是住宅、土地购买者必须义务购买的国债。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其他会员国相比,一般政府负债在33个国家中排第4位,属于良好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