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综合不动产税法》修订案 降低国企纳税负担

发稿时间 2020-12-07 13:24
공공주택사업자 내년부터 종부세 개인세율 적용

据7日国会与企划财政部消息,从2021年开始,韩国土地住宅公社等没有房地产投机目的的公共住宅企业将被适用与个人相同的一般累进税率,预计综合房地产税的负担将得到相当大的缓解,包含上述主要内容的《综合不动产税法》修订案已于2日在国会获得通过。

此前,在政府发布的7.10不动产政策中,拥有多套住宅的不动产法人在缴纳综合不动产税的时候,税额与其拥有的不动产数量或价值无关,统一按照6%进行计算,由此出现韩国土地住宅公社、首尔住宅都市公社等公共住宅企业会因此遭受损失的问题。国会企划财政委员会洪翼杓议员表示,公共住宅企业从2015年至2019年缴纳的综合税为1716亿韩元。税率调整至6%后,这些企业需要缴纳更多的不动产综合税。新税法通过后,它们可以只缴纳1.2%至6.0%的税金。

政府相关人士表示,最开始想要在施行令中反映相关内容,但是在国会讨论过程中被提升到法律层面。如果住宅公社等像个人一样从1.2%开始逐渐上调税率的话,不管怎么说税金负担还是会降低的。

根据修订案,夫妻共同名义的一户一房者在希望的情况下,每年9月都可以以适用高龄者和长期持有抵扣的单独名义申请变更综合房地产税。个人首先要计算自己以何种方式缴纳综合房地产税更有利,然后再向税务所申请课税方式。专家建议在初期10至20年左右以夫妻共同名义纳税,在高龄和长期抵扣合计达到40至80%的时间点时,再申请以个人名义单独纳税比较明智。
 

【图片提供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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