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称韩企社会责任管理水平低下

发稿时间 2013-03-06 17:43
(记者 林芳浚)一项调查显示,韩国综合实力排名前20大企业集团的社会责任经营水平较低,另在有价证券市场上市的202家大企业合作公司在社会责任管理上的平均水平也处在下游。

在韩国,企业的社会责任已上升为消费者关注的话题,但消费者的权利仍然难以得到保障。

6日据韩国企业支配构造院消息,一项依据去年业绩成果所做的社会责任经营评价中,韩国20大集团有80%对消费者的责任经营分数低于50分(满分=100),整体平均值仅为40.8分。

社会责任经营评价包括劳务人员、合作及竞争对手公司、消费者和地区社会等四大项。

作为消费者评价项目中的一环,韩国20大企业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保护”上获得最低评分(30.48分),在“消费者公平交易”、“消费者沟通”以及“消费者安全与保障”上的分值亦相对要低。

其中,斗山集团在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经营评价上获得最高分(65.76分)。在消费者项目评价方面,分值过半的还有三星(58.52分)、乐天(53.68分)和SK(52.02分)等四大集团。相反,新世界集团、GS集团和现代重工业集团在消费者项目评价上不足30分,表明了在消费者责任管理上的力度仍不足。

旗下消费品相关合作厂商较多的希杰集团,在“消费者公平交易”项目中获最低评价,仅为5.6分;大林集团和三星集团在该项目上获分较高,处在上游水平。调查指出,希杰和新世界集团的共同弊病在于没有出台与消费者相关的公平交易方针,尤其是希杰集团,在予消费者提供产品相关信息方面应加以完善。

在“消费者安全与保障”项目上,GS集团获分(30.7分)最低。GS集团在消费者安全问题上尚未树立原则,有关安全问题的持续性评价与管理体制欠缺。新世界集团和韩华集团也如出一辙。

在消费者项目上获分较低的GS集团和希杰集团,在综合评价中也处在下游水平。此外,希杰旗下影院连锁品牌CGV因虚假、夸张广告规制不完善而获低评,现代百货店则被指消费者个人信息管理力度不足。

韩国企业支配构造院于2011年起,以整体有价证券市场上市企业及部分科斯达克(KOSDAQ)上市企业为对象,实施社会责任经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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