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律师协会会长李讃熙: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首任处长政治上应该中立

发稿时间 2020-05-19 13:47
截至目前,成立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以下简称公调处)是从未进行尝试的制度,如果可以好好运营,可以使韩国社会更上一层楼,变得更加清廉。为此,绝对不能出现按照政治利害关系动摇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的事情。

韩国律师协会会长李讃熙18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作上述表示。他表示,公调处的首任处长应该具备政治中立、调查能力、正义感等条件,其中保持政治中立最为重要。

今年7月,韩国史上首个高级公职人员犯罪调查处即将成立。韩国律师协会拥有公调处首任处长推荐权,因此受到关注。律师协会对全国会员推荐的处长候选人进行人事鉴定,并计划在下月举行的常任理事会上选出4名候选人,转交给公调处处长候选人推荐委员会。

在韩国国会设立的公调处处长候选人推荐委员会,成员由法务部长官秋美爱、法务行政处长赵载渊、律师协会会长李讃熙、执政党推荐人士两人、非执政党院内交涉团推荐人士两人组成。7人各自推荐候选人,并将6人以上认可的候选人推荐给韩国总统。总统提名经过国会人事听证会后再正式任命,公调处处长的任期为3年。

▲慎重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李讃熙表示,韩国律师协会属于中立机构,要在会员中推荐公调处处长候选人,受到各界的关注。所以要慎重,过程也要更严格,计划推荐最符合条件的人选。检察机关过去作为权力的打手而受到批评,这种现象不能在公调处上重演。如果执政党想通过公调处掌握新的权力权柄,那是非常危险的错觉。在任命公调处处长时,应该最大限度地倾听和尊重在野党的意见。

对于全体国民关注的检察改革,李讃熙表示,权力越分散,国民的权利就越能得到保障。调查权也是,高级公职人员犯罪由公调处调查,起诉与特殊案件调查由检察进行,一般刑事案件的调查归警察,法律上这样进行分配。检察警察的调查权调整也是,要看怎样运用对国民更为有利,就怎样进行调整,工作还要继续进行。他指出,为防止第21届国会上出现违宪的法律提案,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的体系和自救审查权限应该得到尊重。在通过牵制和维持均衡的议会民主主义层面上,法制司法委员会委员长和第20届国会一样,应该由在野党来担任。

▲设立改革委员会推进律师社会改革

李讃熙于去年2月出任韩国最大法定团体律师协会第50届会长,任期进入第2个年头,他将今年的目标定为进行律师社会改革与恪守职责。全面改善韩国律师协会的体制,打造重新赢得国民信赖的律师形象。

李讃熙表示,一直以来,律师们对法律界三个支柱的另两个轴心——法院和检察机关高喊“改革”,但对内部改革并没有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律师成立了改革委员会,也正在各个领域展开改革工作。律师的数量越来越多,生计不受保障的律师也不是没有,所以法律界的案件中间人、法院和检察机关的行贿、前任官员礼遇弊端等无法根除。律师的一时痛快,最终造成国民受损失。所谓的前任官员礼遇其实也不是礼遇,而是利用处于窘迫处境的国民血泪斑斑的情况,从中获得金钱利益的犯罪。但也不能一棒子打死,对前任官员的经验与能力认可的情况下,制定限制他们获得过分收入的方法。比如制定终身法官制度,让退休的元老法官担任常任调停委员或者去偏远地区进行志愿者活动,检察官退休后可以出任刑事调停委员或国家级律师,前提条件是他们的生计得到保障。

▲职责领域问题要按原则解决

对于律师、税务师的职责领域矛盾深化,李讃熙表示,对于日本殖民时期的一些职责领域矛盾,要予以清算并树立原则。要求获得自己本来就不能进行的各种诉讼代理的权利,这侵犯了法律专家保护国民人身、财产权应受保护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手术做得好而把身体交给不是医生的人。从国民的立场来讲,也希望像发达国家一样,从通过国家认证考试的律师那里获得质量更好的法律服务。为提高律师的地位和竞争力,应该果断地改革第一个关——法学院。这也是他在任期内想要完成的课题。

李讃熙指出,将向拥有多种经验的人传授法律,让他们涉足不同领域的本来宗旨已经消失,法学院已经变质成律师考试补习班。这是因为在没有原则的情况下,通过临时手段使法学院制度运营了10多年。每年要围绕100名左右的合格者增减问题,律师社会和法学院不能对立,应该制定原则。法学院要从根本上改革,目前律师协会准备客观合理评价法学院,将排名向国民及学生公开。

▲实现南北律师之间的交流是任内另一个课题

李讃熙对南北律师交流的必要性表示,国家要为统一做准备,先决条件是整顿统一法令。朝鲜半岛的统一也许在某个瞬间就会来到,但没有准备的统一将是诅咒,任期内一定要争取实现韩国与朝鲜的律师之间的交流。

李讃熙学习过朝鲜法,在大学授课,并担任民主和平统一顾问会的统一法制分科委员长,对朝鲜法令与统一相关法律非常关注。就任后,他主持申办世界律师协会首尔大会资格,百般努力想要邀请朝鲜方面的律师出席,由于联合国制裁以及韩国朝鲜与美国的关系陷入僵局最终未能成行,令他十分遗憾。他就任后为加强辩护律师和被告人的辩护权而努力,为实现司法正义这一目标在法院、检察机关、警察等韩国社会各个领域,不断通过沟通和合作实现相生。在与大法院的关系中,他作为司法行政咨询会议委员亲身参与其中,推进将律师协会对法官的评价反映到法官的人事任命上,并得出了全面公开下级审判判决书、推进刑事案件电子诉讼试运行等。

此外,李讃熙还对由败诉一方承担公益诉讼费用是否符合争议、是否公平提出疑问。李讃熙表示,为促进社会变革、实现人权的公益诉讼大体是为了使主流的法律解释、案例发生变化而提起的诉讼,因此胜诉的情况并不多。公益诉讼产生过度的诉讼费负担不仅会制约国民的审判请求权,甚至会限制尝试进行公益诉讼。

为此,律师协会于1月8日以“公益诉讼中败诉方负担费用是否公平”为主题召开讨论会,并计划在协会下设立志愿法律服务(Pro Bono)中心。

▲积极参与新冠疫情、数字化性犯罪等社会问题

韩国律师协会也积极参与应对新冠疫情、解决数字化性犯罪等社会问题。律师协会成立新冠疫情特别小组,刊印疫情引发的法律问题Q&A手册,为应对疫情做出自身的努力。

在韩国全体国民关注的“n号房”事件中,为了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为数字化性犯罪受害人提供帮助,律师协会旗下的女性律师特别委员会成立了特别工作组,在第20届国会提交加重处罚加害人、保护受害人的相关法律修订案。通过网络散布交易照片视频等列入犯罪条目,制定惩罚性损害赔偿制度等追回制度,以使犯罪产生的非法收益能够顺利回收。

李讃熙指出,目前涉及性暴力犯罪的有《刑法》、《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性暴力犯罪处罚条例》等法律众多,足以令专业法律人士缠身混乱,应该综合制定单一法律并立法。
 

韩国律师协会会长李讃熙【摄影 记者 邵天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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