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统计厅21日发布的《2019年第三季度家庭动向调查》显示,今年第三季度所有韩国两人以上家庭的月平均名义收入为487.69万韩元(约合人民币2.91万元),同比增长2.7%。在名义收入增加的带动下,第三季度实际收入也增长了2.7%,连续8个季度保持增长趋势。
按收入类型来看,劳动收入在家庭名义收入中占比最高,平均每月为336.1万韩元,同比增长4.8%。事业收入为87.98万元,同比下降4.9%,连续4个季度呈减少趋势,同比降幅创2003年有相关统计以来最大值。财产收入为2.1万韩元,同比减少2.5%;政府福利补助等转移收入为60.3万韩元,同比增加8.6%。
此外,据统计,第三季度收入排在第1等级(统计部门将家庭收入分为1-5个等级,第1等级收入最低)的家庭月平均名义收入137.16万韩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5%,创2017年第4季度以来最大增幅,连续两个季度呈增长势。第1等级家庭的劳动收入同比减少6.5%,但减幅已从两位数缩至个位数;事业收入同比增加11.3%,连续3个季度增长;转移收入同比增加11.4%,增幅创近一年来最大值。而第5等级家庭月平均名义收入980.2万韩元,仅同比增长0.7%。个体商户经营状况不佳导致事业收入同比减少12.6%,为2003年有相关统计以来的最大降幅,被认为是整体收入增长放缓的原因。
在第1等级家庭收入创7个季度以来最大增幅、第5等级家庭收入无明显增幅的情况下,韩国贫富差距4年来首次出现缩小。数据显示,第三季度的第5等级家庭可支配收入倍率为5.37,较去年同期下降0.15个百分点,为2015年第三季度后首次出现下降。收入倍率指收入水平排在全国前20%的第5等级家庭平均收入比收入最低的第1等级家庭收入高出的倍数,数值越高表示贫富差距越大。
朴尚荣表示,低收入家庭在政府支援、劳动市场雇佣状况转好的带动下,收入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高收入家庭的收入增幅低于低收入家庭,由此收入差距有所改善。
按收入类型来看,劳动收入在家庭名义收入中占比最高,平均每月为336.1万韩元,同比增长4.8%。事业收入为87.98万元,同比下降4.9%,连续4个季度呈减少趋势,同比降幅创2003年有相关统计以来最大值。财产收入为2.1万韩元,同比减少2.5%;政府福利补助等转移收入为60.3万韩元,同比增加8.6%。
此外,据统计,第三季度收入排在第1等级(统计部门将家庭收入分为1-5个等级,第1等级收入最低)的家庭月平均名义收入137.16万韩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5%,创2017年第4季度以来最大增幅,连续两个季度呈增长势。第1等级家庭的劳动收入同比减少6.5%,但减幅已从两位数缩至个位数;事业收入同比增加11.3%,连续3个季度增长;转移收入同比增加11.4%,增幅创近一年来最大值。而第5等级家庭月平均名义收入980.2万韩元,仅同比增长0.7%。个体商户经营状况不佳导致事业收入同比减少12.6%,为2003年有相关统计以来的最大降幅,被认为是整体收入增长放缓的原因。
在第1等级家庭收入创7个季度以来最大增幅、第5等级家庭收入无明显增幅的情况下,韩国贫富差距4年来首次出现缩小。数据显示,第三季度的第5等级家庭可支配收入倍率为5.37,较去年同期下降0.15个百分点,为2015年第三季度后首次出现下降。收入倍率指收入水平排在全国前20%的第5等级家庭平均收入比收入最低的第1等级家庭收入高出的倍数,数值越高表示贫富差距越大。
朴尚荣表示,低收入家庭在政府支援、劳动市场雇佣状况转好的带动下,收入有所增加,另一方面,高收入家庭的收入增幅低于低收入家庭,由此收入差距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