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航自爆率先“提价”

发稿时间 2009-05-05 17:47
据中国媒体报道,对于此前市场普遍关注的“三大航联手垄断机票价格”的问题,中国国航商务委员会副主任朱松岩近日表示,此次运价调整是国航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首家向中航信提出的,其他航空公司根据自身情况自主跟进,不存在任何联盟。

此前,4月20日起,国内航空公司普遍采用的中航信机票销售系统调整,出售的机票只显示价格,头等舱及经济舱全价票不执行票价浮动机制,并且机票最低折扣不低于3折。朱松岩对此表示,“计算公式本身没任何意义,票价完全是根据市场情况变化进行的。”

据朱松岩介绍,国航为了进一步细分市场,增加销售额,从4月20日开始推出折扣方式。“新的运价系统只是折扣方式调整,以前0.5折是一个档次,现在对客源市场进行了更细致的划分,按照旅客支付能力的不同,在5、6折之间增加了5.4折、5.6折,让旅客有更多的选择,对航空公司来说,可通过折扣方式的调整获取更多的利润。”

朱松岩表示,由于国航使用中航信的系统,因此在细分舱位之后,需要在技术上对系统进行调整,所以国航根据1季度的市场和销售情况率先做出了价格调整。随后,也有一部分航空公司进行了跟进,但“这完全是其他航空公司自己的行为”。

对于“价格同盟”,朱松岩予以了否认,他表示,这不是国内机票价格唯一的一次调整,航空公司根据不同市场环境、运行周期,还会对价格做出相应调整。目前,国内民航业已完全是市场化的运作,不可能出现价格联盟的行为。“现在还是有大量2、3折低折票。”

尽管目前多家航空公司销售系统中仍有大量特价票存在,但机票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仍出现整体上涨迹象。

4月24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等单位联合发表声明,对航空公司联合定价涨价的行为,建议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机关依据《反垄断法》进行调查干预。

对于部分航空公司“联合”提价的问题,有关人士表示,如果真如媒体所言,票价调整是五大航达成一致的,那么很显然,这种行为涉嫌价格串谋,即几大航空公司利用他们在国内航空市场上的绝对支配地位,串谋操纵价格并损害消费者利益。这种行为与《反垄断法》规定的“禁止经营者之间或者与交易人之间达成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的精神相违背。如果是中航信发起,鉴于其作为国内航空业信息技术解决方案的主导供应商,考虑其背后的股东利益,中航信是否滥用其支配地位来操纵价格,也应调查。因为这种行为涉嫌“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这是中国《反垄断法》明令禁止的。

记者 姜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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